某日,带孩子去温州看一个私人中医,因为看病的人很多,挂了号,就带着孩子到附件的餐馆吃东西。返回时,孩子硬是要坐三轮车,我就挥手叫了马路对面停着的车子。那时的车辆往来很多,车子在对面过不来,期间,从小道上窜出一辆三轮车停在我们面前,我看马路对面的那辆车也正在努力往这边赶,想想还是该等着她。上了车后我要求车夫到A地,车夫说不会走,我并说“指导”她过去。走到半路,车夫开始唠叨路程太远,到了三分之二路程,车夫要求加价到8块,路是挺远的,天有热,我同意了8块钱的条件。可是8块钱的魅力还是不够,车夫一直唠叨路程太远,我的心里也很着急,希望这段路赶紧到。终于到了A地,我拿出了8块钱,车夫嘀咕着:8块怎么够,这么远,起码要10块。本来我这人也不会拿2块钱当事,可是心里不爽:一是从B地到A地我做过好几次的三轮车均是七块钱;二是车夫的态度恶劣,缺少起码的职业道德;三是我的心情糟糕透顶;四是坐出租车也就10块;五是……,我觉得我的理由实在是太充分了,这种充分的理由刺伤了我的心理,我开始跟车夫争吵,继而是指责,继而是诋毁……
这就是我的第一次吵架经历,而吵架绝对是一个技术活。
懂得吵架的人,声音总是越讲越大,架势总是越摆越跩,道理总是越讲越多,正义之火越喷越烈,让人难以招架。但对于我这种不会吵架的人来讲,那真是有苦说不出,明明是把“理”拉到了自己这边,却不知道如何表达,事后,回家冷静下来了,才发觉自己应该先吵这句,再吵那句,可是为时已晚,“理”先生早被对方的唾沫淹死了。
另一次吵架是近期在县里的新华书店。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郁闷。开始是孩子把两本“奥特曼”拿起来看,一个管理人员大声说:赶快把书放回去,不能看,书都被你们看破了,怎么卖。孩子觉得很委屈,我心里也不舒服。但我对孩子解释说阿姨的意思是要爱惜书本,看书不能弄破。后来,孩子又去看一个拼图盒,里面的拼图块都散着的,孩子就在那里摆弄。又是刚才那个管理员冲着孩子说:你把它弄成这样,怎么行。我那时一阵火就上来,冲出一句:你对孩子的态度怎么这么差啊!管理员很生气的顶回一句:我刚才态度还算差啊!一场吵架就这样开始了。
细细回想,活了大半辈子,真正吵架也就这样两次,因为基础不好再加上经验不足,我是彻底败阵下来,可是“打”赢又如何?
每次吵架过后自己的心情总是很不好,还给孩子留下很不好的影响。自我反省一下,两次吵架我都有责任,而且可以将其避免。如前一次是我事前没有向车夫说明路程,事后多给2块钱就了事了。后一次是我脾气太冲,只要俯下身子,跟孩子一起将拼图摆回去,也就没事了。
本来就应该这样。
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,忍片时风平浪静。人的最大利益不是占了别人多少便宜,二是自己舒适、惬意的生活。输赢只是结果,而过程造成的影响才是沉重的。
做人是应该明白一些道理的。